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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2015年畜牧兽医工作亮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30  浏览次数:264
核心提示:一、四个结合,开创动物防疫新局面为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效果,建立坚强的免疫屏障,针对以往防疫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公安县对2015年防疫实施办法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主要措施如下:(一)三段防疫与二次强化免疫结合,确保集中免疫效果。针对以往防疫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及部分畜禽因母源抗体过高或其他因素导致免疫效果不佳的问题,2015年集中免疫我们将三段式防疫与二次强化免疫有机结合,实际操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0天,实施猪瘟、牛羊口蹄疫和禽流感免疫注射,同步开展畜禽栏舍消毒灭源。考虑牛羊存栏量小,为减少

一、四个结合,开创动物防疫新局面

为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效果,建立坚强的免疫屏障,针对以往防疫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公安县对2015年防疫实施办法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主要措施如下:

(一)三段防疫与二次强化免疫结合,确保集中免疫效果。针对以往防疫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及部分畜禽因母源抗体过高或其他因素导致免疫效果不佳的问题,2015年集中免疫我们将三段式防疫与二次强化免疫有机结合,实际操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0天,实施猪瘟、牛羊口蹄疫和禽流感免疫注射,同步开展畜禽栏舍消毒灭源。考虑牛羊存栏量小,为减少疫苗浪费,牛羊口蹄疫免疫集中在三天内完成;第二阶段10天,实施猪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鸡新城疫免疫注射;第三阶段10天,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注射;第四阶段10天,实施查漏补注和猪瘟、口蹄疫、禽流感二次强化免疫(二免与首免要求间隔30天,部分首免未达到30天的畜禽,二免可延期)。集中免疫疫苗分阶段发放,每阶段防疫任务完成后,由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申请,县防疫专班与派驻监督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下阶段疫苗。

(二)申报免疫与定期集中补针结合,确保常年免疫密度。由于一月一次定期集中补针间隔期较长,而农户填槽补栏时间分散,可能导致部分畜禽错过最佳免疫期甚至漏注,存在疫情风险,我们在全县试行了农户申报免疫制。养殖户填槽补栏后及时向村级动物防疫员申报,散养户由防疫员于一周内到户实施免疫,规模养殖场(户)申领免费疫苗后自行实施程序免疫。为此,我们通过会议、广播、电视进行广泛宣传,对散养户统一印发防疫宣传单,一户一张贴门神,公布免疫申报方式、申报和监督电话;对规模养殖户印发强制免疫告知书,由防疫员送上门。申报免疫制试行初期与定期集中补针结合,同步进行,待农户申报率达到较高密度后,逐步取消按月定期集中补针。

(三)随机采样监测与现场检查结合,确保整体免疫质量。为了真实评估免疫效果,保障整体免疫质量,我们在春秋防疫自查的同时开展随机采样监测。由县疫控中心在每个乡镇抽调一名技术骨干,组成采样技术专班,集中培训后,分成四个小组,每组由一名县中心技术人员带队,分头到乡镇采样。采样在县指挥部随机指定的防疫检查村进行,养殖户随机选择,每乡镇抽查散养户5-7户,猪、鸡、水禽血清各15份;抽查中小规模养殖场户3个,其中鸡(鸭)场、猪场、牛(羊)场各1个,每场采集血清15份。样品集中到县中心实验室进行抗体检测,结果作为防疫检查评分依据,抗体不达标的限期整改、达标为止。

(四)家禽防疫社会化与点对点结合,确保家禽疫情稳定。公安县湖泊、河流众多,拥有“百湖之县”、“鱼米之乡”美誉,蛋禽养殖具备良好的自然优势,饲养量一直处于全市前列。2015年,全县蛋鸡存笼540万只,水禽存笼177万只。近年来,县畜牧部门开展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养殖户技术水品有所提高,但距疫病防控的高标准要求有所差距,特别是一些中小型规模场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疫病防控完全依赖外来技术力量。针对这一现状,我县部分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织村级防疫员,成立家禽疫病防控专业服务队伍,与规模养殖户签订技术承包合同,针对养殖户现状制定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和免疫程序,对蛋禽幼苗引进、育雏期、产蛋期,一直到淘汰实行全程技术服务,并提供市场信息等服务。

目前,全县共有家禽疫病防控专业服务队伍6个,成员达45人,全部是村级动物防疫员。这些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外,主要从事这项有偿服务工作,即为养殖户提供技术保障,也为个人带来经济效益。2016年,县畜牧兽医局计划联系华农、长江大学等权威技术单位,有序组织防疫队伍开展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服务水平,让家禽疫病防控社会化服务发挥更大效益。

二、多筹并举,狠抓畜禽养殖痕迹化监管

畜禽养殖监管是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源头基础和重中之重。公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为载体,以痕迹化执法监管为抓手,切实加强畜禽规模养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印制《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3000本。该手册将《湖北省动物饲养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须知》、《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告知书》、《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畜禽养殖场(小区)安全监管责任状》、《公安县畜禽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记录》、《动物检疫申报记录》、《畜禽养殖场(小区)自检记录》等集成收录,实现法规宣传、告知义务、明确责任、履行承诺和监管痕迹记录等功能。

目前,公安县已发放《手册》2407本。并建立了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分月巡查监管记录制度,与《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一道成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重要载体。通过宣传,畜禽养殖业主明确了自己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及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逐渐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管理方式由应急管理向常态管理转变,有效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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