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2016年4月25日-26日,天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就近年来的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
此次自查工作对2013至2015年办理的25起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执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在卷宗装订及具体行政执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案卷制作水平存在或多或少的瑕疵,相关材料不及时归档。如在办理一起不执行强制免疫案,管理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经局务会议作出的复议决定在1年后都没有收集归档;二是适用法律衔接及证据收集工作不到位。在全部14个涉及经营动物或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案中,作出符合补检条件结论11件,但没有采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的符合补检条件的相关条款,收集的证据不足以支持结论;三是在货值认定方面存在问题,没有通过物价部门认定,往往仅凭违法人员的一面之词,就确定货值,并以此作为行政处罚裁量依据;四是调查取证工作不够深入,如对涉案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问题往往没有作进一步深入调查,仅凭耳标号就确定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易造成渎职(放纵违法行为);五是问话笔录制作技巧有待提高,存在“先入为主”、询问语言使用不恰当、个别违法事实叙述不详细等。通过与会执法人员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办案人员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对案件(案卷)质量要求认识不够高,案件质量监督还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天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时做出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学习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将规范执法理念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细节;进一步严格抓好案件质量,将质量第一的理念贯穿到平时的办案过程中,对待案件质量的评查检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做到办结一案整好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