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鄂州市积极开展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鄂州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禽流感防控工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围绕活禽交易市场、种禽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禽类检疫监管和监督执法;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排查工作。
二是开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督促组织禽类养殖业主、防疫员和官方兽医等对家禽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尤其是对新增养禽户详细了解禽类来源和免疫情况,并做好记录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程序报告。
三是加强监督。加强家禽调运检疫监管,对跨省调运的种禽种雏,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严防外疫输入。同时严格落实禽类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完善禽类养殖场防疫设施建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家禽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场所的检疫和监管执法。
四是部门配合。积极配合食药监、卫计、商务等部门强化活禽市场防疫监管,严格执行活禽交易场所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三个一”制度,同时对进入市场交易的活禽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农贸市场逐步推行“活禽不过夜,当天集中屠宰,冷鲜上市”制度。
五是应急处置。强化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和记录工作。加强应急物资贮备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报告及时、响应到位、处置有力。同时加大兽医人员、从业人员和密切接触禽类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的宣传力度。
六是舆情引导。密切关注涉及禽流感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科学引导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