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通江县兽药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2016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我县开展了2016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做以下汇报:
我站2016年4月8日上午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并确定了活动的实施方案,于当天下午开展工作,采用县乡结合的办法,对全县76家兽药经营门市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排查城区和周边乡镇兽经营药企业24家批零企业经营的兽药,以及兽药使用单位35家(规模养殖场)企业使用的兽药,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农业部2016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通报我省23批次不合格兽药产品及20家兽药生产企业,特别是对通报中四川美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苓芍注射液(批号:150101)、四川维尔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新霉素溶液(批号:150704)和龙胆碳酸氢钠片(批号:150201)以及四川金瑞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批号:20141114)等企业生产的不合格兽药在我县兽药市场的经营情况。从源头上堵死不合格兽药进入我县兽药领域从事经营和使用。
二、对列入农业部2016年第三批假兽药目录中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家;列入附件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1家;附件3的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20个产品;列入附件4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并经查实为非本企业生产的假兽药2个产品,进行市场排查以上假兽药在我县兽药市场的经营和使用情况。
精心布置,严厉打击,确保我县兽药经营和使用市场安全。一是强化宣传。共出动专业技术人员205人次,发放相关资料1300余份。。二是明确职责。在检查过程中与全县兽药经营企业对照年初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逐一排查,兑现承诺,降低责任风险。三是加强教育,严厉打击农业部公布的2016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第三批假兽药在我县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情况。重点排查全县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假兽药和兽药使用企业使用假兽药的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向兽药经营者讲解了兽药管理的新条例以及购买兽药时真假识别的标志,提高经营者专业水平,保障兽药流通环节的安全。
经检查,各兽药经营企业未经营和各兽药使用企业未使用农业部2016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第三批假兽药目录中公布的假兽药。制度健全,购货渠道正规,进出库台账健全,兽药经营规范,无过期变质兽药,从销售柜台到贮存仓库未发现任何假劣兽药,无违法经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