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4月15日,枣阳市畜牧兽医局先后召开局党委会议及局机关工作会议,组织学习通知精神,明确工作任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电子日志”管理工作规范有效运行。会议要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电子日志”管理的认识,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务必要严格按照“六要”、“六不”填写要求,进行查漏补缺,规范填写,必须做到当日工作当日填,杜绝出现延误一周,无法补填的现象。
该局“电子日志”督查工作专班,结合工作实际,对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督办检查。为了使机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电子日志”操作规范,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做了些努力:
(一)机构、人员设置符合要求。该局按照市实绩办要求,管理范围扩大到二级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局系统共设置8个下级部门,其中包括5个科室,3个二级单位。同时,全面普及运用“电子日志”手机版,要求所有人员均会同时使用电脑和手机操作,并对“电子日志”管理工作培训3次。
(二)“电子日志”记载规范。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填写“电子日志”,全体工作人员的每月工作计划、每月工作小结、每周(日)工作纪实、全年工作总结、每月奖惩情况均按“六要”、“六不”要求规范填写。分管领导对下一级工作人员的“电子日志”填写情况及时进行抽查并进行点评打分,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该局制定并下发《枣阳市畜牧兽医局“电子日志”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电子日志”督查工作专班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办检查,每季度至少全系统通报1次。
(四)结果运用注重转化。该局将“电子日志”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对干部“电子日志”管理情况进行打分,与年度考核、评先表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消极应付或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个人“电子日志”平时考核结果得分较低的机关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对拒不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机关工作人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局继续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电子日志”管理的工作要求,把“电子日志”登记管理作为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落实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将“电子日志”管理作为干部日常考评的一项有效抓手来进行大胆有益地探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营造敢于担当、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