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五水共治”决策和农业治水要求,规范水禽养殖业环境保护,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水禽养殖污染,促进水禽产业可持续发展,三门县积极探索水禽治理模式。去年以来,该县对全县137家养殖场实施治理,共关停水禽养殖场户25家,整建水禽养殖场9家。
一是依法关停。根据《关于划定三门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域的通知》(三政办发〔2014〕46号)规定,对禁养区内所有水禽场和因各种原因无法治理的水禽场一律关停。
二是积极整建。与主要河道有关联的水禽场,要求采取生态圈养、笼养或网上平养等方式,建设标准化禽舍、沐浴水池、运动场等,配套污水处理池和堆粪场。污水按照《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593 -2005)排放或综合利用。
三是离河建舍。与其它河道有关联的水禽场,禽舍须离河岸20米外,不准在河道内围网、围栏养殖,严禁在河道喂食,养殖污水需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
四是生态养殖。探索推广水禽-鱼共养,稻-水禽共养等生态模式。鼓励规模水禽场在各类封闭池塘、灌溉用水库及滩涂等地养殖,围网种养狐尾藻、水葫芦等吸附能力强的水生植物,利用其天然的生态净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