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15日,佳木斯市郊区畜牧兽医局开展2016年第一阶段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佳木斯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检计划》的通知〉(佳牧发[2016]5号)要求,佳木斯市郊区畜牧兽医局本次抽检样品20批次,其中鸡肉7个,猪肉9个,生鲜乳4个,猪肉和鸡肉从屠宰场抽取,生鲜乳从奶牛养殖场抽取。
收到通知后,佳木斯市郊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立即行动,深入3个屠宰场和1个奶牛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现场采取样品,装入抽样袋,外贴封条,填写抽样单后送佳木斯市兽药饲料监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