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农村家庭而言,养些鸡鸭、猪羊等家禽家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如果要在山上开养殖场或者农家山庄,却没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你可能已经违法了。日前,记者从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该局查处了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部门提醒,市民占用林地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占用林地手续,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一 占用林地建养猪场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新镇南金村的村民陈某原来在晋江租地经营养猪场,为了扩大规模,他将养猪场搬回老家,并有其他4人合伙入股。2015年,以陈某为首的5个人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雇工人在省新镇南金村一山场开挖山体占用林地,并在占用的林地上设养猪场。2015年6月份养猪场建好投入运行,很快,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民警找上门来。原来,他们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及共同犯罪。
因为自己的疏忽,投入数十万元的养殖场要被停业,甚至取缔,陈某等5人对自己没有及时去办手续懊悔不已,他表示,自己一直在养猪,并不知道私自在林地中建设建筑物是违法的。经现场鉴定,被占用林地面积约13亩。2015年10月,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对陈某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调查。
案例二 租林地建农家山庄
去年,王某等4人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雇工人在省新镇檀林村一山场开挖山体占用林地,并在占用的林地上建设农家山庄。接到举报后,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立即前往实地调查,发现王某等人占用林地面积较大,经现场鉴定,被占用林地面积约14亩。
据王某交代,这片林地是他和3名同伴从其他村民处租过来的,他们以为付了钱,就可以随便建设,没想到山庄刚投入使用,就被取缔。他们本以为山地向他人租来的没有关系,不曾想已触犯了法律。
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于2015年7月依法立案调查。王某等4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森林公安:占用林地须办理相关手续
据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王局长介绍,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他提醒,市民占用林地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占用林地手续,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