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畜牧兽医局始终把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扎实认真抓好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安陆市畜牧兽医局结合畜牧业生产实际,制定了《畜禽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告知书》,印刷了3000余份,送到了全市各类畜禽养殖场(户)手中,明确要求养殖场(户)业主在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需依法设置安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
2、需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3、需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个人体检档案;
4、需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皮手套、胶鞋、口罩、灭火器、防爆灯、告知牌、警示牌等);
5、“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需培训持证上岗;
6、需进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每年应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及评估;
7、重点岗位需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和应急处理卡(车间、仓库、加工、排污点、配电室);
8、所有机械设备和水电气线路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存检查和维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