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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开展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查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6  来源:丽水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杜景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01
核心提示:根据市治水办、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丽水市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丽治水办〔2016〕25号)文件精神,莲都区开展了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查工作。本次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偷排漏排隐患,超养、新养、复养行为,治污设施配套及运行情况,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准确掌握本地污染防治动态。为准确排查全区养殖污染情况,各乡镇政府联合区环保分局、区畜牧局、乡镇农技站组成工作小组,实地到点开展调查,并认真查看养殖场公示牌,治污设施的运行状况,重点检查养殖场

根据市治水办、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丽水市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丽治水办〔2016〕25号)文件精神,莲都区开展了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查工作。本次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偷排漏排隐患,超养、新养、复养行为,治污设施配套及运行情况,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准确掌握本地污染防治动态。

为准确排查全区养殖污染情况,各乡镇政府联合区环保分局、区畜牧局、乡镇农技站组成工作小组,实地到点开展调查,并认真查看养殖场公示牌,治污设施的运行状况,重点检查养殖场有无渗漏、偷排、漏排、直排等现象,并将所有养殖场现状进行详细登记汇总上报。据统计,全区现有规模养殖场240多家,其中规模猪场181家。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经14年、15年落实整改后,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有配套的种植消纳地,治理情况良好。但有部分养殖场沼污设施发生破损或没有启用,存在漏排的隐患。

在全面摸清养殖污染情况同时,用排污整改通知书或巡查记录通知了需整改的养殖场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全面消除污染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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