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营政发[2015]28号)、《省畜牧局关于启用兽药饲料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通知》(辽牧发【2014】115号)、《省畜牧局关于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辽牧发【2015】215号)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营口市农委将兽药经营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下放至大石桥市,截至5月18日已有九家兽药店顺利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并获证,我所顺利完成了兽药经营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的衔接工作。
按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营政发[2015]28号)、《省畜牧局关于启用兽药饲料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通知》(辽牧发【2014】115号)、《省畜牧局关于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辽牧发【2015】215号)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营口市农委将兽药经营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下放至大石桥市,截至5月18日已有九家兽药店顺利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并获证,我所顺利完成了兽药经营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