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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全力打造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南丹县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83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南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以创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为契机,在全县全面创新推广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了监管水平,消除了监管工作死角和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划分网络架构。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实行“三级”网格监管。以全县165名村级防疫员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监管,以全县11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为二级网格监管,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畜牧业安全监管工作,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作为三级网格监管,形成了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三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

今年以来,南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以创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为契机,在全县全面创新推广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了监管水平,消除了监管工作死角和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划分网络架构。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实行“三级”网格监管。以全县165名村级防疫员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监管,以全县11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为二级网格监管,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畜牧业安全监管工作,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作为三级网格监管,形成了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三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

二是明确监管职责。根据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明确监管对象、管理职责和项监管责任。水产畜牧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主体责任人;村级动物防治员对本村(社区)内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负具体责任人;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本辖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县水产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管责任人。

三是制度保障运转。全面实行了监管“黑名单”制度。对通过检测、检查、举报、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违法违规的养殖场(户)、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一律将其列入“黑名单”监管,实行县局和基层站两级管理,并每季度公布。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养殖场(户)或个人,加大检查频次,将其产品列为重点监控产品。在列管期内再次违法被查处,或两年内两次以上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依法从重处罚;依法对其实行行业禁入。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案件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确保网格化监管高效、有力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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