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阮晓莹 通讯员郭超前 莫锡国 岑常军)近期,针对龙潭水库周边禁养区内违规养殖场影响水源质量的问题,江南区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截至发稿前,4家养猪场4030头猪、1家养鸭场2800羽鸭子已全部搬离,15800平方米场舍全部拆除。
及时研究整改措施。龙潭水库周边禁养区养猪、养鸭问题曝光后,江南区坚持问题导向,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将问题整治的标准、要求、措施、责任和整改时限落实到人。
认真核实基本情况。对被整治的生猪养殖场、养鸭场,江南区进行实地调查,经现场核实,确定禁限养区域内规模养殖场有4家。对养猪场、养鸭场占地面积、棚舍面积、养殖种类和数量规模等详细情况进行登记统计造册,做到底数清楚、情况准确、登记规范、保存完好。
查处整改和谐推进。2015年6月3日,江南区分别对4家养殖场场主发出《限期搬离通知书》,多次动员他们开展养殖场搬迁工作,其中3家已于7月底前搬迁完毕。另外一家因养殖数量大且存在母猪待产、哺乳等实际困难一直拖延未搬,相关部门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实现了和谐拆迁。
督查督办严肃问责。龙潭水库是南宁市备用饮用水源之一,近年来出现禁养区养猪、养鸭问题,且证照不全,没有工商行政部门证照许可,无环评手续,威胁饮用水安全。江南区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城区“两重两问”办将其列入专项督查,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摸排查处、管理措施、监督工作不到位,督促检查、综合协调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责令城区4个部门向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要求限期整改,对5名直接责任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