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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建立兽医定点联系规模养殖场(小区)责任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0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1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 1号文件精神及全国、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清洁无疫,确保“千万工程”的顺利推进,促进全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养殖农户增收。根据资阳市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引种检疫和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通知》(资畜食发 [2008]28号)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兽医定点联系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责任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建立兽医定点联系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责任制的认识


    动物防疫始终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发展畜牧业效益在规模,成败在防疫。动物疫情始终是现代畜牧业的最大风险,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仅会给畜牧业生产直接带来毁灭性破坏,而且还会影响消费,阻断外销,严重的还将危及动物食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和国际形象,更会给畜牧业带来严重而持久的打击。为此,各镇乡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牢固树立加强动物防疫的意识,坚持抓动物防疫就是抓发展、抓增收的观念,正确处理好防疫与发展的关系,把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摆在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建立兽医定点联系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兽医定点联系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主要任务


    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日常监管和指导,确保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发生动物重大疫病。其主要任务:兽医人员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联系所负责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监督养殖场(养殖小区)严格执行资阳市雁江区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市外引进种畜禽和商品畜禽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资雁畜食发 [2008]36号)精神,随时掌握畜禽的进出情况并按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监督、指导制定好畜禽疫病特别是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程序,并按照免疫操作规程实施,确保免疫质量,实现免疫效果;监督、指导按照消毒规程按时按质消毒;监督、指导动物标识佩带;监督、指导畜禽发病诊疗;监督、指导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做好畜禽的进出、免疫、检疫、消毒、监测、用药、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等记录记载。


    三、建立兽医定点联系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针对当前我区畜牧业生产如火如荼的发展势头,各镇乡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有清醒的认识,牢记效益在规模,成败在防疫的发展原则,认真做好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各项防控措施的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切实加强领导,把实行兽医定点联系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畜牧人员、动物检疫人员、兽医为直接责任人。如因工作不到位,督导不落实,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处罚不力(该处罚而不处罚),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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