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农专发〔2016〕38号)文件,遂昌县被列入2016年省级猪病定点监测县。
按照省市要求,我县需采集1个种猪场(因我县没有种猪场,改为商品代饲养场)、2个商品代饲养场、1个屠宰场和1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等5个监测点的样品,频率为每季度一次。其中,商品场每个场点同步采集猪血清样品和猪粪样品(按照养殖量采集血清和粪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每季度采集≥10份猪组织脏器(包括脾脏、肾脏、淋巴结、肺脏等)。7月25日开始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顶着高温到场采样,本次到4个乡镇(街道)的3个规模场、1个屠宰场、1个无害化处理点采集样品,共采集血清90份,猪粪60份,淋巴结30份,组织脏器病料10份,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任务。我局将于近日派专人专车送往市动物疫控中心后统一送省动物疫控中心进行集中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