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节气候高温、高湿的特点易导致动物疫病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日前,余姚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精心策划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的通知》(余防指办[2016]7号),通过抓好四项行动打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攻坚战。
一是全面开展消毒灭源专项行动。要求各乡镇(街道)有效落实消毒器械、物资,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活禽专业交易市场、屠宰场、冷库等重点场所业主全面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灭源;深入开展养殖场、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隐患排查,加强巡查监管,加大对养殖场(户)的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五不准一处理”规定,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是扎实开展集中补免专项行动。按照《2016年余姚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规定,扎实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对散养畜禽组织一次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集中补免行动;对自免规模养殖场组织开展一次免疫程序审核与免疫密度评估;适时开展免疫效果飞行监测,对免疫效果不达标,或不到位的要督促补免措施,坚决消除疫情隐患;统筹做好猪瘟、猪链球菌病等疫病免疫。
三是深入推进防疫监管专项行动。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强化检疫监管责任制,规范检疫操作,严格检疫处理监管,严防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加强活畜禽调运管理,严格落实调运风险评估制度,突出抓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家畜布鲁氏菌病等疫病的风险管控;严打非法调运违法行为,提高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风险控制能力。
四是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防疫场所的监管巡查,强化养殖场防疫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养殖场完善防疫制度,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对向农业部指定生产企业自购疫苗的养殖场,进行免疫备案管理,督促做好疫苗冷藏保管措施,及时统计上报备案;围绕禽流感、口蹄疫等优先防治病种和动物H7N9流感剔除计划、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抓好重点区域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巡查或实验室检测中发现病源阳性的可疑畜禽,及时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