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动物检疫出证,提高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化水平,按照《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局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通知》(浙动监发[2016]2号)的文件要求,遂昌县进一步规范检疫电子出证,具体措施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县动物防疫监督科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指导,各分所确保组织部署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硬件配置,结合我县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对三个分所接入信息申报网络(政府网),配备13套电脑、打印机,保障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全县官方兽医、协检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并专门制作操作程序下发,确保工作规范开展,顺利推进。四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官方兽医出证为主、协检员辅助检疫”的模式,规范工作记录的台账管理,组织分所人员学习《浙江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管理暂行规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保障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正常、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