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齐二药”假药案刑事部分,28日上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几位相关责任人语出惊人,采购员钮忠仁:根本看不懂化验资料;化验室主任陈桂芬:初中学历,没受过什么培训;副总经理朱传华:公司惯例是产品检验不合格也要按合格开。副总经理郭兴平更称,“公司的GMP认证是花10万元买的”(见4月29日《新快报》)。
一个生产药品的企业,采购员看不懂化验资料、化验室主任初中未毕业、GMP(注: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认证是花钱买来的、不合格产品按合格开……即使是生产兽药,也不能这么搞,何况是人体的注射液,这种企业不出事才是怪事!
人命关天,药品生产应该是对产品质量要求最高、最严格的,而“齐二药”的这群人简直拿他人的生命开玩笑,为了钱,别说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连做人最起码的良心也不要了。唯利是图,财迷心窍,当人性堕落到底线之下,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这些人有今天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
不该发生的发生了,死者已长眠地下,对“齐二药”再多批评也于事无补,当务之急是我们应该从“齐二药”假药案中追究责任、吸取教训,避免同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齐二药”副总经理郭兴平说公司的GMP认证是用10万元钱买的,那么是谁把药品生产最至关重要的证件卖给他们,为“杀人犯”放行?卖证者该当何罪?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这个线索,进一步展开调查,除恶务尽。
“齐二药”案也在拷问药企的监督体系。从案件可以看出,除了相关的认证,行政监督部门对药企的监督是非常有限的,药企的自由度非常大,几达为所欲为的程度,连假的合格证都可以照开,足见管理纰漏之大。
药品不同于一般日用品,一旦有失误,便是人命关天的问题,对于药企的管理与监督,政府有责部门应该从严、从细,从资质认定到生产过程,从临床试验到临床应用,都应该在严格的管控范围内,不能把相关认证一发,就完事大吉。
当下,中国正处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对此,政府需要正视严峻形势,及早修补体制缝隙。如果总等到出事之后才忙于“灭火”,那下一个“齐二药”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