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成县大峃镇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在大峃镇幸福路口有人销售生猪产品。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批猪肉没有检验检疫证明,并将有关情况向农业局进行反映。县农业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对现场的违法肉品进行查扣,马上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该批生猪产品是在某农户家中自行屠宰,没有经过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也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属于私屠滥宰行为,农业局的执法同志对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在此,农业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的市民:在购买生猪产品时,请到正规的农贸市场购买。在购买时,要求经营户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查看肉品上是否有加盖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印章,不要贪图方便购买流动商贩托运的生猪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