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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动监局全面完成春季集中防疫验收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3
截止4月10日,锦州市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工作已经结束,锦州市动监局于4月16日至4月23日对全市各县(市)区进行了督察。这次督察按《关于建立市县两级局领导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制的通知》(锦动卫发[2008]14号)精神,分为五个督察组,全部由局机关人员组成,局领导亲自带队,分赴各自责任区。采取听汇报、查记录、走访养殖户的形式,对各县(市)区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免疫卡发放、二维码佩戴、免疫档案填写以及疫苗台帐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从验收情况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100%,免疫卡发放100%,免疫档案记录100%,免疫耳标佩带100%,抗体监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今年春防工作呈现如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市、县各级政府、动监部门对春防工作非常重视,相继召开了春防工作会议,布署安排春防有关工作,明确任务和责任,落实疫苗资金和村防疫员工作经费,层层签订责任状,强调坚决打好春防战役,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严格程序,落实制度。此次春防,各县(市)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辽宁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辽动卫发[2008]23号)的要求进行免疫,散养户实行集中免疫、定期补免的免疫政策。在强化免疫工作的同时,各地还加强了检疫和监督执法工作,落实了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尤其是市局于2008年2月25日下发的《关于建立市县两级局领导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得到了很好的落实,都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察组,划分了责任区,建立了责任追究制,这将对春防工作及今后的防疫工作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一是抓培训,在春防开始之前,就对村防疫员进行了有关工作的培训,提高其素质和技能;二是落经费,市局召开专门会议落实疫苗经费和村防疫员的补贴经费,尤其是把村防疫员的补贴经费(年5000元)落实到位,极大地调动了村防疫员的工作热情;三是作宣传,大力宣传新《动物防疫法》的同时,市局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防疫保障措施和《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部分责任条款印制成20万余张《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明白纸》发放到养殖户手中,使养殖户清楚了免疫程序并且明白了搞好动物防疫工作是自己的法定责任;四是搞督察,春防前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下发了《建立领导干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制的通知》(锦防指发[2008]2号),市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市县两级局领导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制的通知》,要求逐级建立督察指导制度,实行防疫督察联保制度,将督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春防期间市局对各县(市)区进行了三次督察,有效地指导和促进了各地春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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