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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全面开展生猪散养户污染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7  来源:莲都区畜牧兽医局  作者:杜景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54
核心提示:为全面深化我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在做好规模场养殖污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的同时,按照生猪散养户“一县一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莲都区又下发《关于加快莲都区生猪散养户污染整治工作启动污染整治月报制度的通知》,全面开展辖区内生猪散养户的污染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照辖区内生猪散养户污染治理任务,根据每个养殖户(场)的地理位置和养殖现状选择指定一种整治模式,明确联系人员,限定整治时间,明确养殖业主的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实施

为全面深化我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在做好规模场养殖污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的同时,按照生猪散养户“一县一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莲都区又下发《关于加快莲都区生猪散养户污染整治工作启动污染整治月报制度的通知》,全面开展辖区内生猪散养户的污染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照辖区内生猪散养户污染治理任务,根据每个养殖户(场)的地理位置和养殖现状选择指定一种整治模式,明确联系人员,限定整治时间,明确养殖业主的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实施生猪散养户的污染整治。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将确定养殖场的整治模式、联系人员和整治完成时间等情况整理上报,生猪散养户整治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准确。

生猪散养户污染整治工作进入实施阶段,期间各联系负责人员要加强工作督查和技术指导,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争取早日通过考核验收,同时要求所有生猪散养户签订不污染环境承诺书,全面完成省下达50头以下散养猪场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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