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我市拟在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内设立肉类食品加工区。经研究,拟对《转发市经贸局关于江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江府办〔2009〕57号)原定的江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作出如下调整:新会区原规划定点屠宰厂(场)13家调整为8家;开平原规划定点屠宰厂(场)14家调整为11家;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台山市区域内)内设置两家。
广大群众、企业对公示规划内容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7天
受理部门:市农业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邮编:529000
受理电话:(0750)3887580
江门市农业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