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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江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437
核心提示:为加快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我市拟在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内设立肉类食品加工区。经研究,拟对《转发市经贸局关于江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江府办〔2009〕57号)原定的江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作出如下调整:新会区原规划定点屠宰厂(场)13家调整为8家;开平原规划定点屠宰厂(场)14家调整为11家;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台山市区域内)内设置两家。广大群众、企业对公示规划内容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为加快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我市拟在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内设立肉类食品加工区。经研究,拟对《转发市经贸局关于江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江府办〔2009〕57号)原定的江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作出如下调整:新会区原规划定点屠宰厂(场)13家调整为8家;开平原规划定点屠宰厂(场)14家调整为11家;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台山市区域内)内设置两家。

广大群众、企业对公示规划内容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7天

受理部门:市农业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邮编:529000

受理电话:(0750)3887580

江门市农业局

2016年6月23日

 
关键词: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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