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的监督管理,掌握兽药质量状况,及时查处假劣兽药,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的通知》(农医发[2016]2号文件)的要求, 6月13—15日,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和穆棱市畜牧兽医开展了第三季度的兽药抽检工作。共抽检兽药样品40批次,并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待检。
在抽检兽药样品同时,执法人员认真核实兽药经营使用企业药品记录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是否经营使作假劣兽药;是否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兽药可追溯系统是否按要求上报相关兽药信息等相关内容。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购销台账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保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坚决打击经营使用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环境,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