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为加强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起草了《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请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李汉堡
联系电话:010-59193344 59192871(传真)
附件: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