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联合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希望银行”)。公告显示,筹建四川希望银行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
公告显示,四川希望银行成立后,业务范围主要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和其他业务。(最终业务经营以中国银监会许可经营或批准的项目为准。)
其中主发起人的拟出资金额合计30亿元,持股比例为:
1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9亿元 30.00%
2 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85亿元 29.50%
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4.5亿元 15.00%
4 其他发起人 7.65亿元 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