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从大连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大连市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营,企业每建成一个病死畜禽处理中心并通过验收,市政府给予补助200万元。到2017年,在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区、大连金普新区分别建成1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从源头上预防病死畜禽进入食品市场,大连市将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入符合资质的合作企业,并授予最长30年特许经营权。由企业负责项目土地和建设全部投资,负责病死畜禽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运营实行企业自负盈亏。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每个处理中心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市政府给予补助200万元。落实国家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按照“谁处理、补贴谁”的原则,给予每头80元补贴,由中央、市、县财政分别按5:2:1承担,新增其他畜禽无害化处理费用,折算成猪单位全部由市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