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地处沂蒙山腹地,被称为山东生态高地。发展绿色畜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随着新《环保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十条”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畜牧业在承受价格波动、成本上升等压力的同时,环境约束因素突显。养殖业废弃物的污染及其处理利用已经成为畜牧业发展中必须直面的问题。我县畜牧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事关保障供应、农民增收、食品加工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决定了我县在养殖业废弃物污染问题上不可能象一些发达地区一禁了之,必须兼顾生产与环境,通过发展绿色畜牧业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一、 借助环保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治理养殖环境,发展绿色畜牧业要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省畜牧兽医局发展绿色畜牧业的部署,本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科学利用国家环保考核和淄博市畜禽养殖及屠宰异味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形成的倒逼机制,助推畜牧业的转型升级。
1.优化区域布局、推动种养结合。我县地貌类型复杂,山地、丘陵多。各乡镇农田数量、果树面积、畜禽品种各不相同。总体布局上要以实现养殖污染物就地处理消纳为目标优化。在畜禽布局上,依据各乡镇主体功能定位和环境容量确定主导品种。农田、果园面积大有机肥消纳能力较大的盆地、丘陵乡镇适度集中发展猪禽等大宗品种,山区、旅游区和水源地毗邻限养区等实行总量控制,重点发展草食家畜、养蜂等特色品种。在种养结合上,紧扣果品生产大县的实际,与优质果品生产的市场需求、农业部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积极搭建养殖场户与果农、养殖合作社与果品合作社供需合作平台,实现养殖粪污就地或就近处理消纳。
2.优化养殖结构、提高处理水平。一是划定“三区”分类施治。要做好畜牧业规划与土地、旅游等规划的衔接,对辖区内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合养殖区的各类养殖场户区别情况,分类施治。禁养区内养殖场户逐步递减、搬迁、拆除或转产,限养区和适养区内重点整治提升处理能力。二是提升水平借力治理。畜牧部门发挥行业职能,引导减少散养发展规模养殖,为规模化标准化畜牧业发展腾退空间。同时积极参与配合各级政府,农工办、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清洁家园等活动,顺应发展潮流、借助社会力量推进家庭散养向专业化、规模化转变,有效减少面源数量。
二、培植处理典型推进资源化利用
养殖业废弃物点多面广、情况复杂,而且具有资源性和污染性的双重属性。在推进处理工作中,要立足变废为宝、资源利用,因地、因场采取不同技术、工艺、措施。通过持续的探索、总结,培植典型,逐步形成适应不同地域、不同养殖规模的处理模式,在生产实践中推广。
1.抓好示范创建、提升标准化水平。发动养殖场申报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四级联创。创建工作中,突出畜禽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标准,对未达到无害化处理设施“三同时”的场一票否决;对验收合格的标准化示范小区(场)优先安排扶持项目,有效调动规模养殖场对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2.选准适合路径、培育示范典型。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可采用深度处理、灌溉农田模式,好氧堆肥、有机肥生产模式。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可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堆积发酵、直接还田模式,大型奶牛场采用流转土地或与农户签订合同种植专用玉米种养循环等。每个类型培植一定数量的典型,利用典型引路推进治理工作,促进绿色发展。
3.完善处理设施、促进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粪污产生的连续性与种植业对有机肥需求的季节性是明显的矛盾。养殖场应当考虑配套的储存设施,也应推动建立专业有机肥生产企业。条件成熟时可以借鉴外地经验,引进专业企业建立能源化利用的畜禽粪污、病死畜禽集中处理中心,通过相应的收集体系覆盖大部分养殖场户,实现治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沂源县畜牧兽医局 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