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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动监所开展动物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见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9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2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程序,提高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降低动物卫生安全风险,按照我所下发的“市动监发[2016]6号”文件,从今年3月—8月底,经过为期半年的规模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规模养殖场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据统计,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969次、出动执法车辆65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613人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30034份,举办94次培训班(含到养殖场户培训、(其中市级举办三期培训),现场填写监督检查记录644份,下达《责令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程序,提高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降低动物卫生安全风险,按照我所下发的“市动监发[2016]6号”文件,从今年3月—8月底,经过为期半年的规模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规模养殖场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据统计,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969次、出动执法车辆65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613人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30034份,举办94次培训班(含到养殖场户培训、(其中市级举办三期培训),现场填写监督检查记录644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6份、纠正违规行为 30件。处理养殖场违法案件13起。年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73个,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1个、现场没收养殖场假劣兽药5公斤。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本着规范与整改并重、坚持法执与普法并举、检查与服务并行的原则,秉承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在对养殖场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7 号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耐心讲解养殖场防疫条件规范、检疫申报的重要性。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养殖户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收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为方便养殖场进一步整改,我们将《监督检查记录表》附在责令整改通知书后面,使养殖户更清楚明白问题所在,便于养殖户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我们还要求养殖场法人在养殖场监管记录、责令整改通知书上签字,做到明确告知、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通过半年的规模养殖场专项整治,此次行动,规范了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行为,提高了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逐渐完善,养殖污染治理明显改善,适养区达到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证率90%以上;二是规模养殖场遵守免疫报告制度,将强制免疫病种纳入免疫程序,将强制免疫程序备案登记,按免疫程序和操作规程实施自主强制免疫,规范领用和保管使用疫苗,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证照类及要求的相关制度上墙、建立防疫制度和养殖档案等制度;三是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出栏动物检疫申报和补免等制度;四是规模养殖场自觉接受动物疫病监测、抗体检测和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五是规模养殖场落实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措施;六是落实了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监管实行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我市养殖业户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认知和了解,强化养殖业户依法养殖、规模发展的理念,提高养殖业场重防疫、强监管的思想。只有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处理好畜禽粪便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才能减少疫病的传播和环境的污染,才能实现养殖科学化、防疫制度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动物防疫体系,只有科学防疫才是养殖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市动监所要求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积极探索建立养殖场长效监管机制,增加对养殖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频次,加大随时抽查的力度,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有力推动我市养殖场动物防疫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效,从养殖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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