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市农业局了解到,《中山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全市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等列为禁止养殖区。在禁止养殖区内建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禁止养殖区内不得开设畜禽养殖场
征求意见稿列出的畜禽包括猪、牛、羊、马、兔、犬、鸡、鸭、鹅、火鸡、鸽、鹌鹑、鹧鸪、山鸡等,并按照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场和畜禽散养户实行分类管理。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是指养殖规模达到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含本数)的猪、年出栏量100头以上(含本数)的肉牛、年出栏量50000羽以上(含本数)的肉鸡、存栏量10000羽以上(含本数)的蛋鸡,或其他达到相当规模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场是指养殖规模小于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畜禽散养户是指为满足自给需要在宅前屋后零星饲养畜禽的农户。
禁止养殖区内不得开设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关闭或搬迁;禁止养殖区以外区域,按照适度规模、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的原则发展畜禽养殖业,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应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规模以上禽畜养殖场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畜禽养殖场应建立涉及养殖全过程的养殖档案,确保畜禽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在专职兽医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兽药,建立用药记录,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和其他禁止使用的兽药。
■违反规定将受到不同程度处罚
《中山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畜禽养殖场应及时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依法采取的□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封锁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为防止疫病扩散,市人民政府可对疫区及其周边区域的易感畜禽,在一定期限内实施暂缓畜禽养殖措施。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兴办畜禽养殖场的,根据相关规定,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畜禽养殖场未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的,或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拒绝、阻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的,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新闻背景-畜禽养殖对环境影响较大
多年来,中山市走工业立市工业强市道路,农业虽然凸显了高产值模式发展,但农业产值在全市经济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小。目前中山市高产值农产品主要集中在水产、苗木等,全市畜禽特别是生猪生产数量逐渐减少,按省出台的全省各市生猪生产发展指导意见,至2020年,中山市每年生猪上市量控制在50 万头以内。不过记者了解到,中山市去年的生猪生产上市量只有21万头,并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依靠周边城市、粤西以及省外生猪输入,才能满足本地市场需求。
据介绍,畜禽养殖对环境有较大影响,主要是粪便处理、污水净化、气味扰民等,其中又以生猪养殖为重点,生猪养殖环境普遍存在脏乱问题,风一吹,猪场周边能闻到阵阵恶臭。生猪粪便处理也是一个难题,很多养猪户没有能力或者不舍得投入资金,购买必要的污水污物处理设备,导致生猪排泄物四处横流,对周边地区环境造成很大影响,有些排泄物甚至偷偷直接污染水体。
评论君曰:说多少次了,猪粪,放对地方了就是资源!不能片面地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