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养鸡场等畜禽养殖是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行业,作为农业畜牧业的一种,畜禽养殖是我国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甚至是发财致富的传统途径。农民不种地了,不搞养殖了,还称之为农民吗?如果国家要将农民身份取消,统一搞“居民户口本”,为什么在人身损害赔偿及死亡赔偿上又要区分农民及市民的身份?在赔偿标准上具有巨大差异?
李先生与苏先生是一对好朋友,分别是驻马店市新蔡县两位朴朴实实,老实巴交的农民,几年前受地方政府及村里的号召分别利用自己的两亩责任田在本村搞起了养殖场。李先生经营养猪场,苏先生经营养鸡场。养殖闲暇之余哥俩经常喝点小酒,交流下养殖经验,畅谈一下行情,勤劳致富,小康有佳,其乐融融。农民也没啥大的理想抱负又加上年龄所限,不可能再发展新的行业,本想凭此技术养家糊口颐养天年。
没想到祸从天降,自2015年5月19日起,镇政府给李先生及苏先生分别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文件,称他们的养殖场污染环境,非法占地,违法建筑......责令自行拆除,否则强拆。自此他们的生产生活开始受到地方政府的无端干扰,经常有人来责令拆除,不是威胁就是恐吓......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深谙此道的李先生、苏先生发现自己没有能力摆脱遇到的?境,于是及时聘请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杨波介入维权。
养殖场拆迁维权不同于一般的住宅房屋拆迁及征地补偿安置,国家为了鼓励支持养殖业的发展,养殖场用地是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使用的,在政策及规章制度上具有诸多优惠措施。特别是农民利用自己的责任田、承包地搞养殖,更是简化了用地手续及管理方式,基本不存在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一说。
杨波律师介入本案后通过调查了解很快就抓住了本案的维权关键所在。仅凭一个行政复议程序及一个行政诉讼程序暨完结此案,从律师收案到完美收官仅用了六个月时间。地方政府不仅不再以非法占地、违法建筑、环境污染等理由威胁强拆,更是主动支付了十万元养殖补贴费,给养殖户补办了设施农用地手续。养殖场拆迁维权是有其特有技巧与方式的,唯有经验丰富,深研政策及法律之专业律师才能掌握那玄之又玄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