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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8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576
核心提示:一、松滋市基本情况松滋地处我省西南部,东临荆州,西连宜昌,南接湖南常德,北滨长江,属荆州市管辖的县级市,总面积2235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和1个省管开发区,总人口86万,是一座集工业、农业、商贸、旅游于一体的新兴城市,素有“金松滋”之美誉。松滋是全国首批生猪调出大市,生猪产业一直以来是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2015年全市生猪出栏123.21万头,位居全省第二位,全市肉类总产量10.97万吨,畜牧业产值28.58亿元,在农业总产值中占比达44.39%。全市畜禽养殖从业人员23300人,带

一、松滋市基本情况

松滋地处我省西南部,东临荆州,西连宜昌,南接湖南常德,北滨长江,属荆州市管辖的县级市,总面积2235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和1个省管开发区,总人口86万,是一座集工业、农业、商贸、旅游于一体的新兴城市,素有“金松滋”之美誉。

松滋是全国首批生猪调出大市,生猪产业一直以来是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2015年全市生猪出栏123.21万头,位居全省第二位,全市肉类总产量10.97万吨,畜牧业产值28.58亿元,在农业总产值中占比达44.39%。全市畜禽养殖从业人员23300人,带动饲料经营、技术服务、运输、加工等相关产业就业11600人,养殖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3万元。

二、松滋市养殖污染状况

(一)养殖污染状况。

2015年全市生猪出栏123.21万头,年末存栏76.81万头,其中能繁母猪7.19万头;家禽出笼817.8万只;牛出栏0.98万头;羊出栏12.71万只。全年畜禽粪尿排放总量(以猪粪当量计)为176.47万吨,粪尿排泄物及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氮、磷、悬浮物及致病菌,其中BOD5 5.21万吨、COD 5.38万吨、总氮0.93万吨、总磷0.35万吨。201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仅60%,由于畜禽粪污利用不足,未经处理的粪尿排放到环境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养殖污染投诉事件时有发生,畜禽粪便污染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制约我市生猪产业发展的瓶颈。

(二)造成污染的原因。

1、发展的理念与淡薄的环保意识之间的矛盾。前期养殖场的建设由于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缺乏,加之环保意识淡薄,没有树立绿色、环保、生态的发展理念,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滞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足,造成局部污染。

2、生产需要与供给方式的错位。据测算,全市农业种植氮素需求量为2.13万吨。由于人工成本的增加,化肥施用的普及,农业生产方式追求简单化,农户施用粪肥比例较低。2015年全市氮肥施用量为6.36万吨,折纯氮素1.82万吨,化肥施用占比85.45%;畜禽粪肥替代0.31万吨氮素,粪肥替代率为14.55%。全市畜禽粪便年总产量176万吨,可提供总氮0.93万吨,粪肥有效利用率仅30%。

3、种植规模化率滞后于养殖规模化率。随着农户生猪散养逐步退出,规模养殖场不断发展,养殖规模化率逐年提高,全市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出栏生猪80万头,规模化养殖率达到65%, 50头以上养殖场年出栏占总出栏量的85%。受制于家庭承包经营,耕地分散,农业种植农场化、规模化生产比例仍然相对偏低等原因,导致种植规模化率远远落于养殖规模化率,粪污资源较难批量、合理利用。

4、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不畅。设施建设不足,农业种植缺乏必要的粪肥储存和灌溉设施;服务组织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畜禽粪污收集、运输等服务队伍和设备;长效机制不完善;扶持政策不到位,以往国家对化肥的生产与使用,对相关行业水、电、运输以及化肥的使用给予了大量的政策支持,但对有机肥、畜禽粪肥的生产与使用缺乏扶持政策,造成养殖环节和利用环节之间的运输、服务以及体制机制缺失,导致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不畅通。

三、我市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探索

(一)领导决策。

畜牧业为城乡居民提供肉食品的同时也为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就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对有养殖污染问题的养殖场不能实行一关了之。为解决好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保护水资源环境,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大家”领导深入养殖场开展了多轮调研,召开了专题政府常务会研究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决定拿出1000万元财政资金,在全市开展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松滋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王振彬任组长,副市长廖英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于我市生猪规模化养殖率达到65%以上,畜牧产业特别是生猪产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确保畜牧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必须走发展和治理并进的道路,畜牧部门承担着发展和治理的双重责任,因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畜牧部门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负责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牵头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督办检查、考评验收、奖补发放等工作。环保部门对开展治理并经验收合格的养殖场实行备案管理;对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环评审批,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所有养殖场污染排放实行监测,依法查处养殖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资金,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发改部门严格控制养殖场相关项目的申报,杜绝将治理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纳入项目资金扶持计划。国土、公安、农业、林业、住建、水利、工商、电力、规划等部门全力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镇长负责制,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养殖污染治理和利用工作,新建规模养殖场的选址把关,对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进行确认并予以关闭或搬迁。

(二)调查摸底。

为了摸清各养殖场的家底,去年6月份,市畜牧兽医局组建工作专班,分四个片区,历时1个多月,对全市所有生猪规模养殖场开展了两轮调查摸底。对养殖场的栏舍面积、养殖规模、已建成的治污设施(包括干粪池、沼气池、储粪池)以及还田利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登记,收集了详细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详细治理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制定实施方案。

市政府组织畜牧、环保等部门通过深入调研,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农业源减排核查核算手册》,制定了《松滋市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治理思路:生猪规模养殖场,围绕种养结合主线,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实行一场一策,建设粪污储存及处理设施,做好粪污发酵处理,落实粪污消纳措施,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治理原则:

1、坚持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原则。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畜禽养殖业主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投入。3、坚持多还旧账、不欠新帐原则。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减量排放和综合利用;对新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4、坚持因地制宜、资源利用原则。针对畜禽养殖场实际情况,实行一场一策,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5、坚持多元投入原则。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资金以养殖业主投入为主;市政府将多方筹措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农业、环保、畜牧等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温氏公司给予代养户一定的粪污治理资金补助。

治理对象:全市范围内2015年5月前已建成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第一批纳入治理对象150家。依法关闭禁养区内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时间要求:2015、2016两年时间。

(四)治理模式

切实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和环保局经多次共同探讨、沟通和协调,解决了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1、防护距离。我市已经建成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在前期建设过程中,大部分养殖场不符合环保条件,特别是养殖场与周边农户的防护距离是环境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养殖场予以关闭、拆除,对于畜牧业的发展、养殖户的利益将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协商同意:养殖场与周边300米内农户签订环境影响谅解协议。只要养殖场加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确保无粪污排放,不造成环境污染,周边农户对该场养殖行为予以认可并签字,村委会盖章确认。

2、技术参数。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从国家到地方,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操作性强的技术规范。我局联合环保局,参照《农业源节能减排核查核算手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了环保设施建设和土地消纳等各项具体指标。

3、治理工艺。一是沼气厌氧处理工艺。环保部门节能减排对沼气池的处理工艺要求比较严格,同时沼气池建设需要能源办审批,指标有限。而建设厌氧发酵池和建设沼气池具有同样的效果,且成本更低廉,因此我们主张在没有沼气池建设能力的情况下建设厌氧发酵池。二是零排放概念。环保部门一直遵循的是工业化的污染治理模式,追求氨氮、COD的减排,而我们的治理思路是实行养殖粪污零排放,对畜禽粪肥进行储存并还田,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

模式一:雨污分离+干清粪+干粪出售有机肥厂或堆沤还田+沼气池或厌氧发酵池+污水储存池+污水还田利用。该模式需要匹配相应规模的农田消纳粪污,适用于大多数具有消纳土地的中小规模养殖场。

模式二:雨污分离+干清粪+干粪出售有机肥厂或堆沤还田+污水深度处理系统+污水还田利用。该模式适用于没有消纳土地的大型养殖场。

模式三:(室外发酵床零排放模式)雨污分离+漏缝地板+自动刮粪机+粪尿收集池+发酵床+有机肥。该模式主要是温氏公司对代养户进行推广应用。

(五)技术措施

1、控制源头。

按照减量化原则,严格实行雨污分离,控制用水量,减少粪污产量,实行集中收集。

①雨污分离。改造或建设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水和污水分流收集,做到雨水和污水分流,实现排污减量化。墙外设粪沟的猪舍,要求其屋檐必须达到1米以上,排污沟必须加盖,实行暗沟输送。

②控制用水。鼓励使用漏缝地板、自动刮粪机,减少冲栏用水,改造饮水系统,安装或改造自动饮水器,减少饮水洒落。

2、场内转化。

重点针对规模养殖场,采取干清粪工艺实行干湿分离,场内粪污进行沼气厌氧发酵处理或利用发酵床模式生成有机肥,大型养殖场建设污水深度处理系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实现场内转化。

①干湿分离。实行干清粪工艺,做到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后定期出售或堆沤还田。干粪池要求防雨、防渗、防漏,避免污染地下水。干粪池的容积按照设计规模每头0.1m3建设。

②沼气厌氧处理。污水实行沼气厌氧发酵,沼气池或厌氧池容积按照设计规模每头0.1m³建设。处理后的沼液经储存后还田利用,粪水储存池具有防雨、防渗、防漏措施,容积按照设计规模每头0.3m³建设,部分不能实行干清粪的养殖场,污水储存池容积按照每头0.4m³建设。

③发酵床处理。温氏公司目前推广的室外发酵床零排放模式。猪舍粪尿经收集进入收集池,通过污泥泵输送至发酵床,添加生物菌种,通过翻耙不断好氧厌氧处理,发酵腐熟,生成有机肥。年出栏1000头的规模场建设发酵床1栋,长40米、宽4米,建设100立方粪尿收集池,配套翻耙机、污泥泵及管道设施。发酵床处理的特点:①全部电器化操作,减少了人工清粪的劳力投入。②粪尿实行封闭式运输,减少了猪场臭味的产生,无任何粪尿、污水排放。 ③发酵床中粪尿水分通过高温蒸发,定时定量添加新鲜粪尿,减少了粪污储存设施的体积。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发酵床一次性可以满足1年(2批)生猪的粪污处理。 ④生成优质的有机肥可以直接施用于农田。

④深度处理。大型养殖场建设污水深度处理系统,东盛畜牧有限公司采用养殖废水就地生态处理系统,温氏牛长岭、新星种猪场采用江高污水处理系统(广东工业大学),污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集中处理。

重点针对小规模养殖场,场内建设粪污收集、储存设施,实行场内收集,集中处理。

①集中供气站。在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建设500立方米左右沼气集中供气站,收集处理畜禽粪便,发展清洁能源,实行集中供气。每个供气站可以满足1万头规模生猪养殖粪污处理需求,提供100户居民照明、热水、炊事等日常用气,全市已经建成15处。(运行模式:500立方米沼气集中供气站,投资来源于项目资金,后期运行略有盈余。年产沼气2.6万方,每方2元,计5.2万元;生产沼液1200吨,每吨销售价格30元,计3.6万元,合计收入8.8万元。集中供气站由1人维护管理,配备1辆沼液车,需工资、车辆费用支出6.8万元,供气站维护费用每年1万元,总支出7.8万元。结余1万元。)(居民用气成本降低:农村居民天然气未能普及,3口之家,每年用液化气10瓶,需1000元以上;使用沼气每年260立方,只需要520元,成本仅为使用液化气的一半。)

②有机肥生产。通过招商引资,泓通肥业有限公司在我市街河市镇建成年产20万吨有机肥厂。有机肥厂收集畜禽粪便,添加酒糟、生物菌种、腐殖酸等,进行翻抛、发酵、干燥等工艺,经科学配比,生成优质有机肥料。

4、种养对接。

建立种养对接,落实利用途径,关键在于田间利用设施建设和粪肥输送畅通,解决粪肥供应和使用之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①农户对接。能否实现粪污的综合利用,最终就是存储的污水实行就地农田消纳。要求规模养殖户与种植户签订粪污消纳合同并附有土地证明,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可。消纳土地面积要求达到每头0.04亩,没有实行干清粪的养殖场要求达到每头0.2亩。

②基地对接。重点对接瓜果、蔬菜等大型种植基地,建设沼液储存与利用设施,实行水肥一体化,建设生态农业园区。在新果源生态农庄建设了试点,建成了9组沼液利用设施,每组包括20立方米沼肥储存池、20立方米调节池,实行肥、水、药按需配比,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喷灌或滴灌,每个利用设施可以满足20亩大棚果蔬基地的需求。

③田间利用。在柑桔园、林地、农田建设田间简易沼肥储存设施,每100亩配套50立方储存池,铺设管道,养殖场储存的粪肥运送至田间储存池,农户根据农作物种植实际需求利用。

④运输服务。以养殖大户、沼气集中供气站为依托,配备沼液运输车,网络周边规模养殖户,签订养殖场、供气站的粪肥收集和田间利用的输送合同,形成粪肥收集、集中处理、运输、利用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

5、六项要求。

除大型养殖场实行污水深度处理外,大部分养殖场实行“雨污分离+干清粪+干粪出售有机肥厂或堆沤还田+沼气池或厌氧发酵池+污水储存池+污水还田利用”的模式。具体为“六项要求”。

①与周边农户签订协议。所有距离居民300米以内的养殖场,必须与周边300米内的居民签订环境影响谅解协议。

②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改造或建设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水和污水分流收集,做到雨水和污水分流,实现排污减量化。墙外设粪沟的猪舍,要求其屋檐必须达到1米以上,排污沟必须加盖,实行暗沟输送。

③建设干粪堆积场所。实行干清粪,做到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后定期出售或堆沤还田。干粪池要求防雨、防渗、防漏,避免污染地下水。干粪池的容积按照猪场设计规模每头0.1m3建设。(以实有栏舍面积作为统一技术参数,每1.5平方1头猪,年饲养两批次,计算设计规模。)

④建设沼气池或厌氧发酵池。污水实行沼气厌氧发酵,沼气池或厌氧池容积按照设计规模每头0.1m³建设。

⑤建设污水储存池。发酵后的沼液存放于污水储存池,具有防雨、防渗、防漏措施。污水储存池容积按照设计规模每头

0.3m³建设,部分不能实行干清粪的养殖场,污水储存池容积按照每头0.4m³建设。

⑥落实消纳土地。养殖户与种植户签订粪污消纳合同,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可。消纳土地面积按照每头0.04亩计算,没有实行干清粪的养殖场按照每头0.2亩计算。

工作专班根据养殖场实际情况,帮助其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和施工方案,由乡镇审核备案。各养殖场为第一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六项要求的内容和制定的方案逐项整改落实。

(六)强化督办。

工作专班采取包片负责制,在做好技术指导的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养殖场按照计划时限完成治理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通报进度。市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配合不力、落实不力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七)严格验收。

养殖场完成治理后,向乡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各乡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进行预验收后,报市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验收专班由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乡镇政府、乡镇财政、环保中心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等部门组成,采取实地测量相关设施的容积、调查了解周边农户、实地查看或电话调查粪污消纳情况等方式进行,“六项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制,现场评定是否合格并签字。全市第一期申请验收的98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其中91家养殖场经验收合格;7月底第二批验收29家,其中24家养殖场经验收合格。

(八)推动措施。

1、大员上阵。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市镇整体联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015年10月23日,全市召开了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各乡镇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别组建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责任领导,部门职责,实行专班包场负责制,做到全员上阵、任务到人、责任到场。

2、责任上肩。畜禽养殖企业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制定的一场一策治理方案逐项整改落实,保证建设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建设工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

3、服务到位。畜牧部门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导和综合服务,要组织技术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分片包干。专班人员要到场指导,服务到位,要详细了解养殖场布局和现有设施情况,按照技术要求指导养殖场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做好建设过程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

4、奖惩明白。

养殖污染治理资金由养殖业主筹集,市政府拿出1000万元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对开展治理经验收合格的规模养殖场登记备案并予以奖补。奖补标准为实有栏舍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2元,对第一期经验收合格的养殖场已经发放奖补资金共计500余万元。对第一期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限期整改,申请下期验收。2016年9月30日前仍然不合格的养殖场将予以关停。禁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给予适当补助。

5、执法严格。

环保部门要强化养殖场的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治理验收合格的养殖场,重点监管其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粪污的处理与利用,达到零排放目标;加大对未治理的养殖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粪污随意排放等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加强关停养殖场的巡查,杜绝复养,巩固养殖污染治理成果。

我市今年被农业部纳入洞庭湖区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县市之一,规划方案已经报农业部,批准后实施。我市将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重点,走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之路,形成产业布局绿色生态、资源利用高效、生产全程清洁 、环境持续优化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周边水土净美、养殖环境优美、畜产品安全味美”的“三美”湖北绿色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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