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兽药内包装没有标识,但是不影响使用哦”“批准文号过期了,可药没失效啊……”柳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假劣兽药检查过程中,常听到兽药经营店主这样的“解释”但在法律面前,这样的“解释”却显得苍白无力。
今年以来,柳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农业部、自治区下发的各批次假劣兽药查处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假劣兽药的专项查处活动。检查覆盖全县12个乡镇的39家兽药经营企业和76家规模养殖场,主要检查是否有经销违禁药物,有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及证照是否过期,有无销售假劣兽药、兽药GSP管理软件是否及时上传,兽药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是否齐全等行为。同时与兽药经营店签订《兽药经营承诺书》39份,并向兽药经营店、规模养殖场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假劣兽药识别等相关知识。
兽药专项检查过程中立案查处4起,涉及无证经营兽药和假劣兽药34个品种共289公斤,涉案产品货值2965元,没收假劣兽药154.78公斤,罚没金额7656元。
柳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假劣兽药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畜禽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