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十堰市房县政府补贴将山羊、育肥猪(仔猪)纳入“三农”产业保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5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58
核心提示:为提高畜牧养殖业在精准扶贫中担当稳定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助推脱贫攻坚的主体作用,根据省、市有关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十堰市房县政府结合本县实际,将山羊、育肥猪(仔猪)纳入“三农”产业保险政府打包采购程序。具体方法是:政策性保险继续严格按上级政策执行,其余县财政将整合资金500万元用于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和农业产业保险补贴,其中山羊全县承保10万只,每只保险金额700元,保险费4%,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只按保险费率的20%承担保费5.6元,其他养殖户每只按保险费率的30%承担保费8.4元;育肥猪保险(仔猪

为提高畜牧养殖业在精准扶贫中担当稳定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助推脱贫攻坚的主体作用,根据省、市有关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十堰市房县政府结合本县实际,将山羊、育肥猪(仔猪)纳入“三农”产业保险政府打包采购程序。

具体方法是:政策性保险继续严格按上级政策执行,其余县财政将整合资金500万元用于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和农业产业保险补贴,其中山羊全县承保10万只,每只保险金额700元,保险费4%,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只按保险费率的20%承担保费5.6元,其他养殖户每只按保险费率的30%承担保费8.4元;育肥猪保险(仔猪)全县预计投保数量10万头,每头保险金额800元,保险费率4%,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只按保险费率的20%承担保费6.4元,其他养殖户每只按保险费率的30%承担保费9.6元,仔猪保险由养殖大户统一购买,每头保险金额600元,保险费率4%,保险期限至出栏,保险期内出险后理赔给养殖大户,由养殖大户为出险农户无偿提供原相等仔猪。

目前,此项工作正与其他“三农”产业保险一并推进中。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