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6】35号文件要求,鹤岗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文件精神,是推动政府职能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有效手段,更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创新,提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局充分利用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按照“双公示”程序进行公示。为准确把握“双公示”工作“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由我局首席兽医官张文为负责人,信息报送由疾控科指定人员报送,相关科室按照文件要求对本科室公示内容进行把关,截止到目前共公示信息31件,行政许可23件,行政处罚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