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共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在听了农民企业家温氏集团董事长温鹏程关于“采用公司加农户、产销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带动农户达到3.65万户”的汇报后,对温鹏程说:“大家要求国家把财政多向农村倾斜,我也要求你把利润多向农民倾斜。”总理看似简单的话道出了一个深刻含义:在建设现代畜牧业的进程中,养殖户是弱势群体,需要龙头企业多帮扶,切实保护养殖户的利益,承担更多市场风险,带领养殖户一起开拓市场。
更多保护农民利益,其实也是企业保护自己长远利益的双赢举措。没有农民的利益驱动,企业的利益也不会长远。企业如何切实保护养殖户的利益?就是要使龙头企业与养殖户真正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化链条,做到在产业上联合、利益上支持、技术上帮助,实现企业和养殖户的共同发展。
产业上联合
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龙头企业和养殖户两个利益主体不是简单的买与卖的对立关系,而是兴衰与共、荣损一体的共同体,从市场宏观来讲,二者是同一个团队下的队友,而不是对手,其利益分立而不对立。龙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与养殖户在产业上实现联合,实现养殖、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有机统一。
这其中一个有效的方式就是发展“订单养殖”,通过合同的形式,规范公司和养殖户的行为,使双方利益都能得到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如温氏集团采用了“公司加农户、产销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和养殖户签订了明确的合同,做到“四个提供,一个收购”,就是向养殖户提供种苗、技术、饲料和起步资金,然后收购他们的农产品,把养殖户当作公司的一个成员。这样把原来的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对立关系完全变成利益相关,既稳定了生产基地,稳定了企业利润,同时也保障了养殖户的应得利益。
利益上支持
在畜牧生产中,养殖户处于产业链的上游,风险大而利润少。以奶业为例,奶牛养殖、乳品加工、销售三个环节的投入比通常为7.5:1.5:1,而利润比为1:3.5:5.5,整个产业链中,奶农环节成本最高,利润最低,风险也最大。如果企业只顾追逐自身利益,损害养殖户的利益,最终只会导致整个产业的“崩盘”。产业的动荡肯定带来企业和养殖户利益的共同损伤。这就要求企业在关注自身做大做强的同时,也要着眼行业发展的全局,给予上游的养殖户以合理的利润刺激。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要求企业反哺养殖户,在利润方面多向农民倾斜,既是提高养殖户生产积极性和扩大再生产能力的有效支撑,也是龙头企业谋求做大做强的关键所在。
实现企业在利益上支持养殖户的一个有效方式应该是龙头企业与养殖户(或以养殖户组成的合作社)逐步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这样一是可以促使龙头企业严格履行公证的合同或契约,按优惠的价格收购,实现优质优价;二是可以实现产业利润的二次分配,如股份的年终分红和根据生产成绩进行的奖励等,提高养殖户的经济收入。
技术上帮助
建设现代畜牧产业,要求有一支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养殖主体队伍,现在我国养殖业的主体基本上还是由传统的农户转化而来,显然离建设现代畜牧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龙头企业在生产中具有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上的优势,有能力对养殖户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企业有能力也应该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帮助养殖户降低损耗,提高优质畜产品的出栏率,而不是简单的在收购环节上取优淘劣。如在鲜奶收购中,以前提出拒收或降级处理抗生素奶的办法,局部看来合理,但整体看来并不合理。因为奶农之所以使用抗生素,是因为奶牛乳房受细菌感染而发生了乳腺炎,拒收或降级的结果并没有真正消除对公众的不安全隐患。如果企业换位思考,从整个产业的发展来看,帮助奶农科学养牛,降低乳腺炎发病率才是“治本”的正确方向。
因此,企业从技术上帮助养殖户实现科学养殖、集约经营,提高畜产品品质,是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强我国畜牧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