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浦东新区制定200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1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6
为了进一步巩固2007年浦东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浦东新区专门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2008年浦东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一是将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二是严防染疫和病死畜禽及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染疫(重大传染病)和病死畜禽(猪、牛)送浦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作销毁处理达100%;四是地产畜禽中药物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下;五是辖区畜禽养殖场(户)不使用违禁药物、有毒有害添加物;六是辖区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率不低于200%,产品检测合格率95%以上;七是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出场(动物)产地检疫率力争达到100%。

  《整治方案》明确了监督对象:即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整治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一是加大对兽药、饲料产品等畜禽投入品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抽检,对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处罚;二是强化对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查,贯彻饲料企业审查办法,推行兽药经营GSP工作;三是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瘦肉精”抽检和查处力度;四是加强本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五是继续做好生猪清点、奶牛身份档案工作,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制度,加强畜禽养殖的动态监管,精确化管理;六是加强病死畜禽集中焚烧处理工作监督管理;七是加强规模养殖场的畜禽养殖档案记录的监督管理;八是开展对引进乳用动物及种畜禽的严格审批;九是加大对畜禽防疫、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十是加大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冷藏、经营等行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