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餐桌肉类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晋江市民的动物源性食品消费安全,近年来,晋江市农业局按照“重源头、强过程、增手段、看效果、全覆盖”的工作思路,从五大方面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拓宽监管渠道,强化夯实畜产品的养殖源头质量安全基础。
一是严格审查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晋江市农业局对全市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严格登记审查,建立健全了基本信息档案、动物防疫条件登记档案和监督检查记录,全年符合要求的才给予发证。
二是严格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技术要求,选择合理的无害化处理方式(焚烧法、掩埋法、化制法、发酵法等),监督指导养殖场对病死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今年以来全市已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160头。
三是监督指导场主落实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定期到场监督指导业主按规定落实出场动物检疫申报、动物准调备案等制度,杜绝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养殖场环节“瘦肉精”监管。每月定期到猪场监督抽检临出栏待售大猪,防止含“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的生猪流入屠宰场。今年以来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105批次,结果全部阴性。
五是创新监管模式,分级管理。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管理,切实抓好畜禽养殖场风险评估、分级管理量化评分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动物卫生风险控制能力,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