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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农委强化动物诊疗活动行为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1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779
核心提示:为全面规范我区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执业行为,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农发〔2016〕103号)要求,区农委多次行动,圆满完成了为期6个月的动物诊疗活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为巩固成效,2016年11月8日,畜牧兽医科科长李长江、动监所所长颜宏一行再次对城区两家诊疗机构宝来富宠物医院和谐和宠物门诊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执业兽医执业情况及病

为全面规范我区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执业行为,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农发〔2016〕103号)要求,区农委多次行动,圆满完成了为期6个月的动物诊疗活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为巩固成效,2016年11月8日,畜牧兽医科科长李长江、动监所所长颜宏一行再次对城区两家诊疗机构宝来富宠物医院和谐和宠物门诊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执业兽医执业情况及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理情况、处方及药品管理情况及相关记录记载。检查中,未发现违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为,对记录记载不完善的检查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改进。

我区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规范动物诊疗机构从业行为,维护社会诊疗秩序。

 
关键词: 动物 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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