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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四湖总干渠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督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4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46
核心提示:为落实10月10日“荆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 荆州市畜牧兽医局于10月底至11月初,组织专班由分管局长带队,赴沙市、江陵、监利、洪湖四个沿四湖流域县市区,对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沿线养殖场普查锁定及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办。总体来看,四湖总干渠沿线县市区畜牧部门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行动积极,养殖场排查情况清楚,法规政策宣传有力,“三区”划定有序推进,污染治理、绿色发展氛围日益浓厚,但也存在县市区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督办组一行带着四湖水系专业地图,通过手

为落实10月10日“荆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 荆州市畜牧兽医局于10月底至11月初,组织专班由分管局长带队,赴沙市、江陵、监利、洪湖四个沿四湖流域县市区,对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沿线养殖场普查锁定及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办。总体来看,四湖总干渠沿线县市区畜牧部门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行动积极,养殖场排查情况清楚,法规政策宣传有力,“三区”划定有序推进,污染治理、绿色发展氛围日益浓厚,但也存在县市区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

督办组一行带着四湖水系专业地图,通过手机GPS定位测距,沿着水系走向分布,从习口源头到渠尾,从西干渠、豉湖渠到总干渠,由近及远重点实地勘察了总干渠沿线200米、500米范围内分布的养殖场地理位置、养殖规模、粪污处理设施等情况,并与养殖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宣传了国家环保法规政策及当前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指示精神,要求养殖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绿色发展的理念,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畜禽养殖,坚持“发展畜牧生产不动摇”,坚持“养殖污染治理不动摇”。同时听取了沿线县市区“三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了解了“三区”划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强调各县市区在11月份前务必完成“三区”划定工作,为明年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停转迁工作打好基础。督办组还对各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行了现场指导,对各地探索的养殖粪污资源利用典型模式进行了调研。重点调研了江陵县坚持农牧结合、整合能源项目、运用市场机制,对全县中小养殖场粪污打包处理、“三沼”农田综合利用模式,剖析了湖北三湖畜牧有限公司“水虻处理粪污利用模式”的工艺流程,以及投入资金、技术、效益、效果,鼓励养殖企业大胆创新,探索粪污治理新工艺、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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