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仙桃市屠管办将落实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狠抓“七个统一”,确保全市屠宰企业没有一两不可食用肉品流向社会。
“七个统一”具体内容包括:
1、一个制度。统一无害化处理制度,制成统一标牌并上墙。
2、一个专人。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为无害化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外,各企业安排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无害化处理工作,具体负责病害肉品收集、焚烧、信息上报、台账记录等项工作。
3、一台冰柜。各屠宰企业配备一台与自身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冰柜,用于储存生猪“三腺”及其他不可食用肉品。
4、一台电子秤。各屠宰企业统一配备一台电子秤,用于称重读取病害肉品数量。
5、一个焚烧炉。各屠宰企业因地制宜,遵循“简易、实用,节约燃料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自行设计、制造1个铁质或砖混焚烧炉。
6、一本台账。规范填写《病害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记录四类照片(影像)资料:病害肉品储存照片、病害肉品称重照片、市屠管办专班人员现场照片、焚烧处理照片。
7、统一时间。市屠管办组成3个无害化处理工作专班,在每月的15日前后和30日前后,分片督促指导全市无害化处理工作。
目前,仙桃市17家屠宰企业每日“三腺”及其他不可食用肉品收集量在400公斤左右,每半月无害化处理量在6000公斤左右,有效杜绝了有害肉品流入市场,保障了全市肉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