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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开展肉品“扫雷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6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2
核心提示:自2016年11月14日开始,建始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肉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整治内容有:一是开展生猪屠宰环节的整治,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点的日常监管,加强私屠滥宰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做好对城乡结合部的严密监控,发现私屠滥宰窝点,依法予以取缔,以高压态势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二是切实开展流通、餐饮等环节肉品质量的整治,加强对肉品销售市场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

自2016年11月14日开始,建始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肉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内容有:一是开展生猪屠宰环节的整治,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点的日常监管,加强私屠滥宰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做好对城乡结合部的严密监控,发现私屠滥宰窝点,依法予以取缔,以高压态势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二是切实开展流通、餐饮等环节肉品质量的整治,加强对肉品销售市场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责任,严把肉品质量市场准入关,严格做到市场、超市销售的生猪产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三是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和制售病死病害畜禽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积极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掺假掺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流通环节无照经营猪肉,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提高广大群众对生猪集中定点屠宰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共同维护“放心肉”工程。

建始县畜牧兽医局、建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始县工商局、建始县公安局、建始县文广新局等部门将组建联合执法专班对肉品进行专项整治。

 
关键词: 生猪 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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