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后关税的大幅削减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配额、进口许可证的逐渐拆除,各种新的贸易壁垒不期而至。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利用文化教育、传统习俗等方面的优势或影响力,以自己国家的动物法案为屏障,阻止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动物源性商品的进口,这种贸易与动物福利的结合形成了新的贸易壁垒———动物福利壁垒。
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西方有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而亚洲的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也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动物从出生、养殖、运输到屠宰加工过程制定了一系列具体、严格的标准,发展中国家要想向其出口动物源性产品就必须符合这些动物福利标准,这样无形之中增加了养殖、人力、运输和加工成本,使出口产品因成本的增加而失去价格优势,从而影响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在动物福利最早倡导者欧盟温情脉脉的面纱背后,动物福利潜在的贸易壁垒作用已经显现。2004年,欧盟规定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鸡蛋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是“自由放养的母鸡所生”还是“笼养的母鸡所生”,这意味着生产过程也将成为交易的条件。2003年2月,WTO农业委员会提出的《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第一稿及其修改稿已将“动物福利支付”列入“绿箱政策”之中。对此有关专家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承认动物福利在贸易中地位的一种认可。一朝草案通过,所有WTO的成员国都必须遵守。我国畜禽、化妆品、中药产品主要销往欧盟、美国、日本,而这些又是积极倡导动物福利的国家和地区。因此,动物福利潜在的贸易壁垒作用不可等闲视之,如果不给予足够重视,我国相关商品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将会遭遇巨大障碍。
从积极的角度看,动物福利观念体现了人与动物协调发展趋势,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有专家提醒,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动物福利被WTO所认可只是个时间问题。因此,我国应该加快相关的与国际接轨法律的建设,从而避免动物福利贸易壁垒对我们畜牧产品出口造成影响。同时,现有的畜禽生产方式和动物保健观念也要逐步向国际标准看齐,以增强我国畜禽等相关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一切面对现实、积极的努力,都能使被动挨打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