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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质量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4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93
核心提示:近日,十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彭致林、城区动物检疫站站长胡彬、副站长熊六虎一行深入城区各定点屠宰企业检查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在各定点屠宰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北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开曝光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重大典型案件,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公布举报电话,营造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良好氛围,消除肉品生产经营的管理死角。二是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要切实落实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认真填

近日,十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彭致林、城区动物检疫站站长胡彬、副站长熊六虎一行深入城区各定点屠宰企业检查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在各定点屠宰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北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开曝光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重大典型案件,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公布举报电话,营造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良好氛围,消除肉品生产经营的管理死角。

二是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要切实落实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认真填写五种台帐,即:生猪入场登记台帐、“瘦肉精”检测台账、检疫检验台帐、卫生防疫登记台帐、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台帐、合格肉品出场登记台帐,完善生猪肉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三是严格规范检疫操作程序,把好“六关”,即动物进场查验关,要求各分站检疫员对每一头入场生猪都要严格查证验物,对证物相符健康的动物准予进场,对无证或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准入场;检疫申报关,要求各屠宰场完善检疫申报制度,做好屠宰前申报工作;违禁药物监督关,严格按批次、比例做好“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及时上传检测结果;检疫出证关,屠宰过程中严格按检疫操作程序做好同步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电子《检疫合格证明》;无害化处理监督关,坚持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规范无害化处理,认真做好无害化处理拍照、登记工作;防疫巡查关,加大待宰生猪的巡查力度,监督巡查其动、静、食临床健康检查。坚决做到不合格肉品不出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

四是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从动物入场、宰前、宰中、宰后等各个环节入手,做到源头死角无缝隙,生猪屠宰真严管,动物产品真安全,边角废料真处理,保证市民餐桌上的安全,做好舌尖上的安全卫士。

 
关键词: 生猪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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