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荆州市以兽药经营GSP再规范活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突出抽查等制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了兽药监管力度。
一是开展兽药经营场所的规范检查。根据《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照兽药GSP标准规范,查看兽药经营企业的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服务等七个方面的运行与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今年全市检查兽药GSP店236家,责令整改145家,注销19家。
二是加大兽药经营行为检查力度。以落实兽药GSP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监管等为重点,全面加强兽药市场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以及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共查处违法案件34起,立案34起,结案32起。
三是加大兽药抽检力度。按照省局抽检计划,根据我市兽药生产企业偏少实际情况,我们科学制定抽样方案,加大对兽药经营和养殖环节抽检比例,扩大抽检区域。今年共抽检20兽药样品,其中合格17个,合格率85%。
四是启动兽药经营和监管环节追溯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210号要求,2016年1月1日后生产的兽医生物制品、兽用原料药和兽用处方药类的产品附二维码上市销售,2016年7月1日后生产的所有兽药产品附二维码上市销售。凡发现在此规定时间内未附二维码,或者二维码的内容与实际标签不符的兽药产品,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目前,荆州市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有6家兽药经营企业开展了兽药经营追溯管理试点工作,运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