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川区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尝试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疫)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防疫)工作有机结合,明确了“防检结合”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将动物饲养链条的各个环节都列入具体工作当中。
“防检结合”的具体做法分为屠宰检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产地检疫与疫情处置、养殖场监管四个部分。
在屠宰检疫方面,全区每周定期开展一次屠宰检疫人员培训,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专业知识;在屠宰检疫中如发现疑似染疫动物,动物卫生监督所委托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血清学诊断,确保屠宰检疫的准确性。
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区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每年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前,对村级防疫员进行防疫政策、基层兽医诊疗、免疫接种技术及个人防护知识的联合培训;在防疫结束后,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工作组,对养殖场逐个走访,对养殖户按一定比例随机走访,了解养殖情况和免疫情况,共同评价村级防疫员工作;对于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养殖场(户),由村级防疫员对其基本情况、拒绝强制免疫原因等进行详细登记,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登记情况进行核实。
在产地检疫与疫情处置方面,区兽医局建立动物防疫“便民服务袋”制度,将各村的产地检疫协检员(村级防疫员)姓名、电话及养殖户须知等防疫、检疫相关文件材料装入“便民服务袋”中,发放给养殖场(户);严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发放程序;当协检员对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无法确认时,由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诊断检测,并出具检测证明,动物卫生监督所据此证明判定能否出证,如确认为传染病,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开展疫情预警、通报工作;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流行病学调查中若发现养殖场、贩运户、屠宰场等单位和个人不遵守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移交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
在养殖场监管方面,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同组成工作组,走访辖区内的所有养殖场,检查养殖档案填写,免疫、防疫及无害化等设施设备是否建设到位并充分利用等情况;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种用、乳用动物进行病原学检测;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防疫工作要点和防疫中经常出现的漏洞总结为《动物防疫责任告知书》,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养殖场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汇总为《动物防疫承诺书》,区兽医局与养殖场签订《动物防疫责任告知书》和《动物防疫承诺书》,并组织养殖场负责人学习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
“防检结合”为金川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也使得联合防疫、科学防疫、依法防疫的观念深入到养殖、贩运、屠宰等相关工作人员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