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襄阳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召开全市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市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上,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仝允传达了全省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现场推进会精神,并对“农业三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各县(市)区分别就畜牧业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和整治措施。
最后,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耿新强对全市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是政治任务,也是工作任务,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行动自觉性,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有效推进。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路径图,在规定的时间节点。2016年底前完成辖区内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工作,2017年底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关停任务,引导养殖场(户)向适养区搬迁。各地要积极主动,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前完成工作。三是勇于担责,善于作为。县(市、区)政府是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的主体,农业(畜牧)部门要负起牵头协调职责,发挥好参谋作用和协调作用。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在已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内,向广大群众和养殖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五是强化督办检查。尚未划定“三区”的县(市、区)在年前完成“三区”划定任务,按时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的关、停、转任务,限养区、适养区要加大养殖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