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况辉 记者 张贺斌)近日,位于鲁湖周边的金口街三湖村林鹏养猪场生猪栏舍全面拆除,这是江夏区今年依法取缔的第299家生猪养殖场(户)。至此,全区完成潲水猪取缔任务的84.9%。
自启动潲水猪取缔工作以来,江夏区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先后起草了《江夏区畜禽退养及循环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2018年)、《江夏区畜禽养殖退养补助奖励办法》《江夏区“四湖”退养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对全区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摸底调查,编印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手册》2000册,并发放给全区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及专业户手中。在全区禁限养区养殖场及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130条。
截止目前,区农委对“三区四湖”禁限养区各养殖场进行了航拍和测绘,锁定了禁限养区养殖场规模、头数、栏舍面积及墙体结构等信息,并按照“一场一图一表,一湖一册,一街一册”的原则,汇总装订资料台账,锁定基础数据,确保2016年底全面完成潲水猪取缔任务。
下阶段,全区畜禽退养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工作,重点推进鲁湖、上涉湖、斧头湖、梁子湖等四湖周边畜禽禁养区退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签订退养协议,推进限、宜养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