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和饲料经营企业管理规范,保障畜产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饲料行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又好又快发展,胶州市畜牧局积极开展饲料经营企业质量承诺签订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坚决遵照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不经销含有“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安定等违禁药物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经销无证、无号、无标准和合格证的“四无产品”;不经销“饲料标签”不规范和无“饲料标签”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经销无标准和劣质饲料原料。
三、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经营企业设置条件进行硬件和软件的配备。
四、接受饲料管理部门的检测和监督检查。
五、讲诚信,守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单位(法人)对上述承诺内容负责。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胶州市畜牧局: 崔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