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生猪及其及产品无疫安全,沈阳市动物检疫所健全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蓝盾行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程序,不断强化市本级屠宰企业病害动物鸡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屠宰企业依法执行病死动物“五不准一处理”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不准丢弃,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由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在岗官方兽医全程监督无害出处理操作过程,并按照病害产品种类进行称重复核,保留影像资料。
二、细化工作程序。督促企业维护好现有无害化处理相关设备,保证无害化设备能满足日常无害化处理需要;监督企业严格开展无害化车间的消毒工作,先用清水将地面污渍血迹清洗干净,再用稀释后的消毒液冲洗地面,经过第二次清水冲洗后方可在地面铺撒生石灰,完成消毒工作。
三、加强宣传与引导。通过悬挂条幅、开展管理相对人培训以及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病害猪及其产品流入社会的危害性,并通过法律法规知识讲解,营造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业户及普通生产者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业户动物疫病防控意识,自觉履行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