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鄂州市三个行政区、两个经济开发区和城区三个街办的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宜养殖区划定工作基本结束,至此,全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全面完成。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工作难度大。为了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鄂州市认真落实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湖北省环保厅、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宜养殖区划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筹划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和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程少云副市长多次组织各区、开发区、街办和市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污染整治工作,要求各地要认清形势、克服困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完成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市政府印发了《鄂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意见》,市农委、市环保局按照市领导的意见,联合编制了《鄂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各区、开发区、街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有条不紊地开展了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
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区、开发区和街办相继制定了各自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界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宜养殖区,制定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转迁措施和其他区域畜禽养殖场户整改措施,思路明细、方法具体、工作到位。
下一步,将按照各地上报的养殖区域划分文件绘制全市畜禽养殖区域分布图,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的基本情况进行进一步摸底核实,及时向社会公示,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治污措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